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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结算审计程序


1、学校各部门工程项目,竣工验收合格后,将审计资料汇总报送至审计处(审计资料包括:工程结算报审表、立项资料、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、中标通知书、工程竣工验收单、工程变更洽商签证单、施工图纸、施工单位结算书等);

2、 审计处对报审资料初审;

3、 初审合格后委托社会事务所审计,事务所对所审工程进行现场勘察、结算核对、出具审计报告;

4、 审计处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,汇总审计资料,出具工程结算审计验证单,报送本部门和主管校领导签字;

5、 审计处将签完字的工程审计结算验证单及报审资料返还报审部门。